我市市政府正式颁发《大冶市青少年科技
创新市长奖评选奖励办法》
10月9日,由我市市人民政府颁发的《大冶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奖励办法》(大冶政规[2012]7号)正式出台。这是我市加快实施科教兴市、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、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的一大举措。
市长奖奖励办法共八条,对评选对象、评选委员会、评选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范,是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。该奖的设立,将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,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,培养科技后备人才,加快推进大冶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。